成贤团字〔2013〕2号
关于开展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12-2013学年第三学期
“团内推优”工作的通知
各系分团委、团支部:
根据院党委由“团内推优”产生入党积极分子的规定,现决定在全院各团支部中开展2012-2013学年第三学期“团内推优”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内推优”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分团委、团支部向全体团员传达本通知精神。
2、团员个人对照《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12-2013学年第三学期“团内推优”申请人条件》(见附件1),向团支部提交申请,团支部确认提交申请的团员符合条件后,在所在团支部内进行公示,征求意见。
3、各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按照规定的名额比例,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进行“推优”,团支部按照申请人得票多少填写《 系 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上报名单(见附件3),于3月18日报院团委,本次“推优”名额原则上为每个团支部不超过2人。各团支部在“推优”结束后,填写《团组织推优审核表》(见附件4)一式两份,报院团委。截止日期:3月20日。
4、院团委对各团支部上报的“推优”名单审定后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公示结束后,将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院组织人事部。
二、注意事项:
1、各分团委、团支部必须高度重视本次“团内推优”工作,务必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辅导员老师的指导下,确保“推优”工作按照规定程序顺利进行。
2、各分团委、团支部必须充分重视广大团员的意见,必要时须及时向院团委报告。
3、各分团委、团支部要向广大团员宣传“团内推优”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使每位团员都了解“推优”工作的程序及申请人条件,在团支部内营造“争先创优、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以“党建”带动“团建”。
4、本次“推优”要紧密结合班风、学风情况。上一学期获得院级“先进班级”的团支部可申请适当增加“推优”名额;在上一学期支部成员有2人次及以上受到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或4人次及以上受到违纪处分的团支部取消本学期推优资格。
5、院团委可推荐优秀学生干部作为“推优”对象,团支部须对被推荐人的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可将其列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本支部的“推优”。
6、书面材料送:大学生活动中心302办公室
联系方式:025-58690787
附件1:《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团内推优”申请人条件》
附件2:《 系 团支部推优表决票》
附件3:《 系 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
附件4:《团组织推优审核表》
共青团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委员会
二○一三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团内推优 通知
抄报:院党政办、院组织人事部、院学工部、各系党总支。
抄送:各系综合办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团委 2013年1月5日印发
附件【附件2:《 系 团支部推优表决票》.doc】已下载:117次
附件【附件3:《 系 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doc】已下载:116次
附件【附件4:《团组织推优审核表》.doc】已下载:11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