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年度东南大学成贤学院计算机工程系“校园励志之星”的通知

发布者:杨龙清发布时间:2013-04-11浏览次数:1333


 

系各团支部:

在我院十周年校庆之际,为激励我系大学生自强不息、励志成才,树立一批勤奋学习、不畏困难、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形成“找榜样、学榜样、做榜样”的良好风气,营造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的校园育人环境,经计算机工程系分团委研究,决定在全系学生中组织开展“校园励志之星”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主题

厚德博学,自强不息

二、评选条件

计算机工程系全系学生,考试无不及格现象,未受过任何违纪处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评选。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关爱集体、道德品质优良有较为典型的励志事迹;

    2.有很强的自主学习意识,有非常突出的学习事迹;

    3.吃苦耐劳,在困境中能拼搏奋进,热爱生活,乐观向上,自立自强;

    4.热心公益事业,助人为乐,为社会公平正义做出贡献;

5.在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慈善义工活动、勤工助学、创业就业、校园文化活动、抗灾救害工作等各方面有突出成果或事迹。

三、评选方式

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申请人需提交《励志之星申报表》(见附件)。

四、时间安排:

410前,各班班委、团支书要将本活动宣传到位,415日,晚上17:30-18:00,团支书将参与评比的同学主要事迹材料附件(电子+纸质)交至成贤218,经评审团核实后进行评比,于4月17日在计算机工程系网站和成贤209门前公告栏公布获奖名单。

五、评选要求:

1、系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认真组织,广泛宣传。

2、要充分挖掘学生中的励志事迹,确定“励志之星”候选人。

3、申报“励志之星”的学生要填写《励志之星申报表》(见附件),典型事迹材料中要有在励志、自强方面典型事件作为支撑,要真实可靠,文字条理干练、重点突出,字数600字以上;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取消其参评资格。

4对当选计算机工程系“励志之星”的10名学生,系分团委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将个人事迹在系新闻媒体上进行报道。对其中的优秀典型,积极向院网站及成贤青年推荐报道。

 如有疑问请联系:裴卓妮  分团委宣传部部长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计算机工程系分团委

201347

 



附件【励志之星申报表.doc已下载:7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