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6-16浏览次数:0

各院系分团委、团支部:

为进一步深化我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引导青年学生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团员青年的社会责任感和竞争力,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继续打造社会实践品牌工程,激发广大青年学生奋发成才的热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大学生的社会服务意识、社会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加强对广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使更多的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现决定开展2013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向青年提出的“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的号召,以献礼即将到来的共青团十七大为契机,感悟由千万个“中国梦”组成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挖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不同层面的具体体现,围绕学院“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者、践行者、信仰者和传播者,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增强大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充分发挥专业知识技能优势,在实践中成长成才,在服务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

凝聚青春能量,共筑美丽中国梦、成贤梦

三、活动对象

本学期以2011级学生为主(其他年级、单位可利用寒暑假期间自愿参与,低年级学生活动情况填写在记录卡上自行保存,留置考核学期上交)。

四、时间安排

6412 宣传动员、团队项目申报

61318 院团委审核、公布立项团队

71824 各实践团队开展实践活动,各级团组织及时联系和指导团队活动开展,确保实践团队安全顺利活动

9 实践总结、考核、评选、表彰、展示(具体时间另通知)

 

四、实践活动的内容、形式、要求、管理、考核

具体见东南大学成贤学生“社会实践”实施办法

五、注意事项

坚持把社会实践工作与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相结合,与学院事业发展相结合,与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相结合,切实增强社会实践活动实效。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系分团委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实践的重要意义,对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要进行合理规划,加强工作领导,合理扩展社会实践的区域和领域,做到全面覆盖,主题突出,导向正确,内容翔实,分工明确,方案合理,能体现团队特色;个人实践要结合自身实际,彰显个性特点,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深刻的现实意义,形成分团委组织实施和系教师积极配合的工作体系。

2、精心组织,充分准备。各系分团委要把社会实践作为巩固和深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抓紧抓好,各相关参与单位要不断探索新形式、增强育人实效,要积极推动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对社会实践活动的规范化管理,利用专业优势,将社会实践与自身发展相结合,积极鼓励更多教师参与和指导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力求形成具有院系特色的重点队伍和实践品牌。并按照院团委总体部署,从实际出发,动员更广泛的青年学生参与社会实践,认真安排,实践活动形式新颖,视角独特,贴近青年学生实际,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夯实成果,锐意创新。各系分团委要重视社会实践工作,推动现有活动的深入发展,要不断探索和创新活动的载体、途径、方法和领域,提高社会实践活动的吸引力,实践活动能切实服务社会所需,深入社会基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能可持续地开展。实践活动要注重双赢,既充分发挥学生特长,服务社会,又让学生在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得到锻炼。实现社会实践、发挥学生的知识优势和学生成才愿望的紧密结合,大学服务成才和服务社会的有效结合。 

4注重宣传,确保实效。各系分团委加大宣传力度,要争取院系领导支持,将社会实践工作纳入到院系育人工作的整体格局中去,要把社会实践活动纳入第二课堂素质教育计划,进一步完善机制,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深入挖掘先进事迹,树立先进典型,以深入及时的新闻报道促进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以进一步深化教育成果,扩大社会影响,为社会实践的深化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落实保障,确保安全。各院系要创造条件,争取社会资源,在组织各项实践活动时,保证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各实践团队要始终把安全工作置于首位,积极引导学生加强安全意识,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重视实践团队特别是赴外省市实践团队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个人项目安全自行负责)。

6、其它

为调动院系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性,使社会实践的资金使用更符合实际、更有效率,此次社会实践活动由学院团委审核确定为重点项目的团队,经费由院团委拨款,其它项目自筹,同时也非常鼓励团队以冠名等方式争取社会资金支持。

所有项目自从安排时间开展,不得与正常教学任务发生冲突。

 

联系人:潘明烽        联系方式:5869078713601437549

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302

 

附件一:(正面)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记录卡

   (反面)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专用介绍信

附件二: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申报表

附件三: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实践计划

附件四: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团队安全责任书

附件五: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参考主题

 

 

 

 

                                      共青团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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