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团内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彭俊发布时间:2020-10-12浏览次数:10

各院分团委、团支部:

 根据学院党委由“团内推优”产生入党积极分子的规定,现决定在全校各团支部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团内推优”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内推优”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院分团委、团支部向全体团员传达本通知精神。

2、团员个人对照《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团文20-10号   关于开展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团内推优”工作的通知.doc内推优”申请人条件》(见附件1)向团支部提交申请,团支部确认提交申请的团员符合条件后,在所在团支部内进行公示,征求意见。

3、各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采取线上和线下投票的方式,按照规定的名额比例,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进行“推优”,团支部按照申请人得票多少填写《XX学院XX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见附件4),本次“推优”名额原则上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即本次“推优”名额原则上为每个团支部不超过2人,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推荐对象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各团支部在“推优”结束后,填写《团组织推优审核表》(见附件5)。

    4、校团委对各团支部上报的“推优”名单审定后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公示结束后,将确定的名单报校组织人事部。

二、注意事项:

1、各院分团委、团支部必须高度重视本次“团内推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务必在辅导员老师的指导下,确保“推优”工作按照规定程序顺利进行。

    2、各院分团委、团支部必须充分重视广大团员的意见,必要时须及时向校团委报告。

    3、各院分团委、团支部要向广大团员宣传“团内推优”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使每位团员都了解“推优”工作的程序及申请人条件,在团支部内营造“争先创优、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以“党建”带动“团建”。                                                                                   

 

 

附件1:《“团内推优”申请人条件》

附件2:《“团内推优”工作的补充说明》

附件3:《XX学院XX团支部推优表决票》

附件4:《XX学院XX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

附件5:《团组织推优审核表》

 

 

     

                              二○二〇年十月十二日